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1
******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9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9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4台采棉机服务车(皮卡车)等所有设备(包含供货、运输、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候选人确定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并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至 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
方式:线下获取 (现场购买)或通过邮箱发送【投标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及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函,******,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新天润国际社区罗马广场二号楼五单元四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新天润国际社区罗马广场二号楼五单元四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复印件不清楚,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许尔威 0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
联系方式:刘贝贝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贝贝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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