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改建(扩大开采范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有限公司改建(扩大开采范围)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改建(扩大开采范围)项目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改扩建项目为变更扩大矿区范围实现矿区资源整合,在整合矿区北侧69区块范围之后,矿区面积为6.1761km2。本次改扩建工业场地及地面设施均无变动,产能为120万t/a,无变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单位通过现场勘察、信息交流、委托监测等方式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保对策及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并结合我单位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尹总
电子邮箱:******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郭工
电子邮箱:******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我单位将在公众参与专章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665329.html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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