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启东市吕四港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S************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吕四港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 |
标段编号 | S************002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吕四港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启东市吕四港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吕四港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
2.2 工程规模:施工审定价4487.697036 万元,监理费约80.78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吕四港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及后续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具体对应相应的施工、验收和保修期;
2.5 合同估算价:约80.78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人员数量为一名。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人员数量为一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要求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启东市内最多有二个在监工程(不含本项目),启东市外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工程但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规定。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 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农村局0513-******;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启东市2025******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有限公司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
******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城北路328号 |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大厦1幢东单元6楼 |
联系人:蔡杨 |
联系人:陆女士 |
电话:****** |
电话:****** |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