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TZGGSTDL-JL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泰州医药高新区******委员会以泰高新发改〔2024〕6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泰州医药高新区******委员会以泰高新发改〔2024〕15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包含长江大道辅路、可成路、新华路、科创路、吴陵路、南官河西路、南官河东路、公园路、口泰路、鹏举路、将军路(老泗白路)、迎宾路(泗白路)12条道路。
(1)长江大道辅路:四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66.773m。
(2)可成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65.707m。
(3)新华路:四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69.366m。
(4)科创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张家河桥南),里程97.992m。
(5)吴陵路: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69.769m。
(6)南官河西路:四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89.517m。
(7)南官河东路:四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84.663m。
(8)公园路: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健康河桥北),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80.504m。
(9)口泰路: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89.078m。
(10)鹏举路: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起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88.258m。
(11)老泗白路:四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124.126m。
(12)泗白路: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起点北沿江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终点盐宜高铁外轨中心线外30m,里程127.942m。
工程批复概算10969.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634.75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涉铁(北沿江高铁)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TZGGSTDL-JL标段。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工程等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服务期监理工作。
2.3监理服务期:59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起始时间同施工单位开工报告时间)。
******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b、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低于4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环保监理培训合格证;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低于4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且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提供企业近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员明细中必须包含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
(5)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第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地址:******街道金港中路1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92-6号1501室
联系人:于建霞
电话:0523-******
电子邮箱:******@qq.com
8.其他
8.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第三十五条规定“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的信用信息,以及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进行评审的依据。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载明的,和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公布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8.2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00:00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23:59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5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9:30时)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0:30时)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