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江门校区2024年空调实训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学院江门校区2024年空调实训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比选人为******学院,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22215。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EPC控制价 (含税) (人民币 元) | 标段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学院江门校区2024年空调实训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00 | 不划分标段 | 江门市蓬江区连荷路25号 | EPC控制价176.00万元(含税),其中工程费166.00万元(含设备(空调)采购费),设计费8.00万元,暂列金2.00万元 |
设计工期:中选人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日历日内提供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比选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如有),比选人审查施工图完成或经比选人审定后5个日历日内提供施工图预算;
施工工期:施工图经比选人审定后7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江门市、比选人的相关要求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4)承包方式:
(1)设计费按合同价总价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设计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赶工费、图纸资料文印费、技术措施费、技术考察调研费等一切费用、风险费、保险、疫情防控相关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2)施工费按图纸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及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管理费、施工用水电费、保险、材料费(包括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人工费、施工机具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预算包干费、材料检测费、夜间施工费、赶工、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各种措施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单位等)、二次搬运费、仓储费、保管费、报建费、验收费、利润、税金、保险、施工疫情防控相关费用及各种政策文件等规定施工单位应交纳的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学院江门校区尚智楼一楼建设3间空调实训室,包括尚智楼103的精密空调实训室、尚智楼106的液冷系统实训室和尚智楼107的冷冻水系统实训室,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搬迁工程、基础加固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安装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编制,以及相应的空调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计范围和施工范围具体按比选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补充说明文件等资料。
设计内容:包含设计各阶段(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施工技术交底及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
施工内容: 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等)。具体以比选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含增值税)为176.00万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纸编制)(含增值税)最高参选限价为8.00万元,建安工程费(含增值税)最高参选限价为168.00万元(含暂列金2.00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综合折扣系数不超过1.0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参选人(联合体各成员)须为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 立法人,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1)工程设计资质:******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承接工程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或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 改 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执行。
2.2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参选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提供开标截止前近3个月在参选单位(不含参选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连续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复印件。
(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须具备建筑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专职安全员(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同时提供专职安全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开标截止前近3个月在参选单位(不含供应商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连续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复印件,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参选信誉承诺函》。
2.5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6)法律法规或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参选协议》。联合体参加参选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组成联合体承接项目的,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的参选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选环节,其业绩、信誉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2)组成联合体承接项目的,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的参选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分项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选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1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人员;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参选;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填写比选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比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7参选保证金:************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售卖时间:
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通过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4.2注册(建议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注册、购买文件等操作,否则可能会因系统不兼容导致注册、购买文件等失败):输入网址,点击【供应商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 站:【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登陆账号后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并提交审核,资料提交正确一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审核。
******有限公司购买过招标(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我司已在系统为各位进行初步登记,请以各自供应商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登陆系统,补充完整注册资料审批后,进行相关报名手续。2)登陆账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3)如忘记密码,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写明需重置密码的理由重置。
4.3比选文件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我要报名】,检索本项目并直接“网上”支付。
4.4******银行回单到达时间为准:(1)将比选文件款项电汇到指定账号并须在汇款******银行回单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购买比选文件联系邮箱(******)。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参选文件递交(邮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2。
5.2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请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在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传电子文件,无需购买CA。
注:未在参选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或递交纸质版参选文件的,均视为未按时递交参选文件,即必须同时满足5.1及5.2才视为按时递交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
5.4.4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参选保证金: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人民币)。
本比选公告仅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址:******)、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学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191号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代理负责人1:潘少梅/电话:******/电子邮件:******
代理负责人2:李凡/电话:******/电子邮件:******
项目负责人3:周远冲/电话:******/电子邮件:******
代理负责人4:陈超华/电话:******/电子邮件:******
8.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罗梦妮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437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