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承担“塔城地区乌苏市玉东果勒调节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乌苏市玉东果勒调节池工程
项目地址:塔城地区乌苏市。调节池工程地理坐标:北纬:44°21′29.24″,东经:83°38′42.11″。
建设内容:改建现状玉东果勒调节池,经改建调节池、渠道及新建引水管道引入拟建的玉东果勒调节池,经调节池调蓄后,由灌溉放水洞及输水渠道输送至调节池东侧的玉东果勒干渠,通过已建渠系进入田间进行灌溉。改建调节池为拦河闸,改建后共2孔进水闸,2孔泄洪冲砂闸和1座气盾坝,设计引水流量2.2m3/s,加大引水流量2.97m3/s,新建进水闸下游接5.57km引水管道,原进水闸闸室为起点的玉东果勒干渠扩建5.05km。调节池由复合土工膜斜墙砂砾石坝、灌溉放水洞和溢洪道三部分组成,调节池采用三面围坝型式,围坝坝型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斜墙砂砾坝。结合地形,调节池平面呈长方形布置,坝顶全长2224.0m,其中北部坝段长1156.0m,东部坝段长534.0m,南部天然地面开口长度1156.0m,西部坝段长534.0m。坝顶高程930.50m,池底高程917.00m,南侧缓坡坡比1:12.5,池深13.5m,地面以上最大坝高18.74m。调节池正常蓄水位928.60m,大坝迎水侧坡比1:2.5,背水侧坡比1:2.5。大坝及库底均采用复合土工膜进行防渗。灌溉放水洞位于东部坝段桩号0+190.0处,坝轴线交于灌溉放水洞桩号0+037.0处,全长106.3m,其中洞身段长67.3m。溢洪道布置在西部坝段桩号0+060.8处,全长790.0m。工程估算总投资33880.40万元。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长江路198号办公楼六楼
联系人:孙银星
电话:******
3、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高南路556号百信钻石苑F栋京华佳座1105室
联系方式:赵工 ******
电子信箱:******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5、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