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裕民县巴尔鲁克山西坡蓄水调节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编号:E************004001)
一、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塔地发改项目【2025】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中央资金。本次招标公告范围为塔城地区裕民县巴尔鲁克山西坡蓄水调节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人为裕民县水土保持技术推广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江格斯乡
2.2 项目规模:水库总库容950万立方米。工程为IV等小(1)型,主要由引水工程、蓄水调节池工程、输水工程等组成。蓄水调节池工程的挡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上游防洪堤建筑物级别为4级,引水工程、输水工程及临时性建筑物等级别为5级。工程抗震设计烈度为Ⅶ度,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丁类。蓄水调节池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30000 ******1 |
塔城地区裕民县巴尔鲁克山西坡蓄水调节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915 |
216.24 |
根据招标人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依据国家、地区、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提供现场试验及检测服务,完成本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所必须的质量检测工作及评定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文件。质量检测主要检测内容包括(包含但不仅限于):管材、钢材、水泥、混凝土骨料水泥砂浆等涉及到水利建设项目所有使用的原材料及土方、混凝土试验等,并根据试验结果判断、分析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做出分析报告。质量检测项目、数量和频率必须符合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符合竣工验收资料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全过程质量检测的能力。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三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和全国水利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截图信息;或者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全国水利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截图信息。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的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和全国水利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截图信息;或者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全国水利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截图信息。须反应本人业绩。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2)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以投标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凡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5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裕民县水土保持技术推广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裕民县塔斯特东路12-3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商业综合楼1B座2204号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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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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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赵辉 |
联 系 人: |
杨勇、徐坤、陈涛、赵天、马燕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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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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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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