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托里县鸿驿石油液化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托里县鸿驿石油液化气站项目
建设地点:托里县复兴路西南角
建设单位:托里县鸿驿石油液化气站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06月23日-2025年07月1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