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塔城市阿不都拉片区渠系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塔城市阿不都拉片区渠系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恰夏镇官店村
建设单位:塔城市水资源中心
建设内容:新建引水闸1座、86m引水渠道、2000m3沉砂池1座;引水管道总长11493.52m,1500m3调节池3座、泵房3座,卧式离心泵9台(6用3备),变压器3台;进排气阀井11座、排水排泥井2座、分水井2座、减压阀2座、控制阀井1座、穿路顶管3处。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0日-2025年10月7日)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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