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FCX******
采购项目名称:额敏县2021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额敏县2021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第六标段),******有限公司接到本通知书 30 日内,未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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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资源局
地址:额敏县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小东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闫雪宁、马玲 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雪宁、马玲?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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