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CZJTCG******04-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坛区新城夹心地块及闲置地块养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8-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第七节评标标准中:“3.5拟配备机械 说明:注:1)如自有需提供照片、行驶证、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缺一项不得分,以上行驶证、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且车辆须符合采购需求中车辆/装备配置基本要求;2)如提供的行驶证、发票或购销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车辆要求的规格及生产能力的则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资料以证明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车辆满足上述要求的规格及生产能力,否则不得分;3)如租赁需提供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租赁发票、清晰可见车牌的车辆彩色照片、体现车辆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4)同一车辆不重复计分。”。现调整为“3.5拟配备机械 说明:注:1)车辆如自有需提供照片、行驶证、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缺一项不得分,以上行驶证、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且车辆须符合采购需求中车辆/装备配置基本要求;其他设备如自有需提供照片、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缺一项不得分,以上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且设备须符合采购需求中设备配置基本要求;2)如提供的行驶证、发票或购销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车辆或设备要求的规格及生产能力的则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资料以证明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车辆或设满足上述要求的规格及生产能力,否则不得分;3)车辆如租赁需提供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满足合同履行期限)、租赁发票(或收据)、清晰可见车牌的车辆彩色照片、体现车辆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其他设备如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满足合同履行期限)、租赁发票、设备照片、体现设备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4)同一车辆或设备不重复计分。”;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第四节技术要求中六、项目基本配置要求的7、机械配备的“注:须提供以下材料,缺项或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1)如为自有:所有车辆须提供照片、行驶证、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2)如为租赁:所有车辆须提供照片、行驶证、租赁发票(或收据)、租赁合同(合同期限须满足合同履行期限);(3)提供的行驶证、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租赁发票(或收据)、租赁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车辆要求的规格的则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资料以证明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车辆满足上述要求的规格。”。现调整为“注:须提供以下材料,缺项或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1)如为自有:所有车辆须提供照片、行驶证、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其他设备须提供照片、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2)如为租赁:所有车辆须提供照片、行驶证、租赁发票(或收据)、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满足合同履行期限);其他设备须提供照片、租赁发票(或收据)、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满足合同履行期限);(3)提供的行驶证、购置发票(或购销合同)、租赁发票(或收据)、租赁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车辆或设备要求的规格的则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资料以证明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车辆或设备满足上述要求的规格。”。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8-6
三、其他补充事宜: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9-******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西环二路24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06-3号四楼
邮箱:******1@qq.com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