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安区公卫中心石岩分中心空气采样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博智中心B栋76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ZX24-BAG90134
项目名称:宝安区公卫中心石岩分中心空气采样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①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医疗器械注册证无体现具体型号则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10)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博智中心B栋768(出7楼电梯左边)
3、方式:******银行汇款邮购。
(1)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列相关材料。
(2)邮购:供应商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登录******【我要投标】栏目可下载)、汇款凭证及“现场购买”中所列资料,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如为总公司投标,则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分支机构投标,则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5)代理机构开户行及相关信息:
******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
4、 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博智中心B栋768第一会议室
【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述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无法网上公开,各供应商若需要查看招标文件,可到招标代理现场查看。
2、凡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网站(******/)。
4、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采购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服务中心
地 址:******街道前进二路126号
联系方式: 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博智中心B栋768
联系方式: 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电 话: 0755-******-8010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