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ZY鼎招2025-004
1、原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要求中:
处理器 |
高通八核,2.45 GHz |
现更改为:
处理器 |
高通八核 ,≥2.45 GHz |
2、原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要求中删除:
外形尺寸 |
≥162.6*76*13.6mm |
3、原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要求中增加“适配性:为支持临床护理工作应用,供应商需承诺投标产品满足用户现有其他第三方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适配(包括且不限于HIS、LIS、电子病历、护理系统、护理呼叫等),若因此产生的接口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若投标人按照本询价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照本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原询价通知书中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5年4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2025年4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医院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