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医院桶(支)装饮用水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见附件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材料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取水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五、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一)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每天上班时段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
******办公室)。
******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17时00分止。(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2025年4月7日。
******医院3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