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提供便民配套相关设施设备。现面向社会公告,诚招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厂家或经销商)来我院指定位置摆放。院方将对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投诉反馈均由供应单位负责。院方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比例费用,作为电费及日常管理支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前来报名,院方会根据各单位情况,从优选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LSRY-ZB2025-Z013
1.2.项目名称:便民服务柜项目
1.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共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直接装订在招标文件内,第二轮最终报价单,请供应商提前加盖公章,资质复审通过后,由采购方收取二轮最终报价单。
1.4.最低限价:1.8万元/年
1.5.服务期限:3年
1.6.投放数量:3台
1.7.产品投放地点******医院指定位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请在2025年8月11日8:00-2025年8月15日17:30前,******,邮件名称及报名文件均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资质审核无误,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请注意查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医疗器械类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二)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文件及样品接收、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标注页码、目录页、评分索引页、资质索引页、一式四份(一正三副)
投标文件及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1日8:30(请于8:30前到场签到,过时取消资格)
******医院行政楼(5号楼)5楼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事宜咨询电话:****** 秦老师(采购中心)
项目需求事宜:025-56232027 周老师(总务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