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法律服务单位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包3-包8)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法律服务单位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包3-包8)。******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5-13492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第一次公开招标包3-包8均有效投标人不足,故现进行二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1.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法律服务单位入库采购项目(第二次)(包3-包8)。
1.3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5-13492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招标内容:采购******事务所,作为我行律师库入库法律服务单位,为我行在金融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纠纷、工程类等业务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入库期限三年。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
需求机构 |
入围数量 |
3 |
天水市分行 |
9家 |
4 |
武威市分行 |
5家 |
5 |
平凉市分行 |
2家 |
6 |
庆阳市分行 |
3家 |
7 |
临夏州分行 |
3家 |
8 |
甘南州分行 |
3家 |
1.6入库期限:三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各标包通用)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2.1.2投标人须提供半年内(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1.3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1.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6不接受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站清晰有效的截图。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credit.acla.org.cn)无惩戒记录(需提供相关截屏)。
******事务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2.3.3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情形。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售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注册登记
******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申请注册(注册时效平均为1-2天 未注册成功无法完成报名),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4.3 获取方式:
(1)******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备注所报项目名称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获取报名材料(《报名信息表》和《文件发售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一份可编辑版本,一份盖章扫描不可编辑版、《文件发售登记表》一份可编辑版本,一份盖章扫描不可编辑版)以及******银行回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注:如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和《文件发售登记表》,将影响投标人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2)投标人将缴费凭证上传至邮银易采平台(******/),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即可在邮银易采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4.4 招标文件售卖联系人:蔺铁梅 联系电话:******。
4.5 获取文件费用:人民币肆佰圆整(¥4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见公告第八条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从邮银易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813号二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唱标会议,唱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便核查。
6.开标
6.1本项目线下流程开标,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2开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813号二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邮银易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信息。
7.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地 ******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兰州市庆阳路369号邮储大厦)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办事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813号
联系人:徐昊田/张健
联系手机:******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730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