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温州市龙湾永兴中元阀门管件厂年产阀门配件30吨建设项目竣工现状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永兴中元阀门管件厂年产阀门配件30吨建设项目
******街道环城南路110号
建设单位:温州市龙湾永兴中元阀门管件厂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成元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